不少女性有子宮肌瘤,部分需要開刀或用藥。過去陸續傳出治療子宮肌瘤的「ulipristal acetate」成分藥品可能引起嚴重肝損傷,衛福部食藥署已要求藥廠三個月內制定藥品風險管理計畫書。婦產科醫師則建議,患者用藥前應評估肝功能,再決定是否用藥。
振興醫院婦產科主任石光興表示,育齡女性常有子宮肌瘤,絕大多數不需要治療,半年追蹤一次即可。部分患者出血量大、肌瘤體積大或生長速度快、不孕風險高等,才要考慮進行切除手術,大多數患者則會視情形給藥。
中山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郭安妮指出,ulipristal acetate是一種具口服的活性合成選擇性黃體素受體調節因子,可抑制細胞增生與誘導細胞凋亡,以縮小纖維瘤體積。子宮肌瘤患者如果想在術前就將肌瘤縮小,或是有出血量大等症狀卻不想開刀時,自費使用這種藥品是選擇之一。
不過,根據藥害救濟基金會資料,歐洲藥品管理局曾接獲數件通報,有患者用藥後發生嚴重肝損傷,其中有個案發生肝衰竭而需進行肝移植,因此歐盟曾進行效益風險評估,同時提供民眾多項建議,像是用藥者每月至少進行一次肝功能檢查,並於停止治療後二至四周再檢查一次;治療期間若肝臟酵素(轉氨酶transaminase)檢測值超過正常值上限的兩倍,應立即停藥。
在臨床上,郭安妮與石光興尚未碰過用藥後引起嚴重肝功能損傷的患者,但建議用藥三個月後作一次肝功能檢查,石光興則建議在用藥前也先檢查一次,以對照用藥前後的肝功能變化。
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婦產部主任劉偉民表示,建議用藥民眾事前應評估肝功能,並確定了解預計用藥時間長、用藥效果與用藥風險等,再開始吃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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